恋爱关系,不等于当然的继承人!
2025-11-19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诵盈遗产继承律师 浏览:142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法定继承人仅限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而恋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这意味着,若未登记结婚,即使长期同居,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也无法以配偶身份自动继承遗产。
若恋人依赖对方扶养且自身缺乏劳动能力(如年老、疾病),可根据《民法典》第1131条主张适当分得遗产,但需举证经济依赖关系。
若去世方通过遗嘱将财产留给恋人,这属于遗赠。受遗赠人需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明确表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恋人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财产(如房产、车辆),需根据《民法典》第308条及同居财产分割规则处理:
举证实际出资:保留购房合同、银行流水等证据。
产权登记不是唯一依据:即使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若能证明出资贡献,可主张分割。
1994年2月1日后的同居,若不补办结婚登记,不被认定为事实婚姻,无法以配偶身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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