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婆婆去世,儿媳能分遗产吗?

2025-09-24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诵盈遗产继承律师   浏览:3257

答案:能! 法律明确支持。

黄先生与王女士在离婚冷静期期间,黄先生的母亲突然去世,留下一套房产。黄先生随后办理了遗产公证并将房屋出售。王女士得知后,要求分割售房款,理由是冷静期内双方婚姻关系仍存续。最终,律师和法院均支持王女士的诉求,认定该笔售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女士有权分割。

法律依据

1离婚冷静期内,婚姻关系未解除

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离婚申请,因此双方仍属合法夫妻.

2继承财产默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财产,除非遗嘱明确只归一方所有,否则视为共同财产。本案中,婆婆未在遗嘱中排除王女士,因此黄先生继承的房产份额需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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