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起诉父亲生前女友争遗产!

2025-09-24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诵盈遗产继承律师   浏览:1577

湖南岳阳一老人,去世前留下遗嘱,其生前留下的现金70%归与其有未婚同居关系的女友所有,30%归女儿所有,而死后丧葬费用、工资补贴等全部归女友所有。

女儿认为父亲留下的遗嘱无效,把父亲女友起诉到法院,要求重新分配遗产。

法院判决要点:

1.遗嘱部分有效:老人对个人存款12万元的分配(女友70%,女儿30%)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2.抚恤金、丧葬费不属于遗产:法院强调,抚恤金是死者单位向其近亲属发放的具有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性质的金钱给付,丧葬费则是对其亲属处理丧葬事务的一种经济帮助。它们并非老人生前的个人财产,因此遗嘱中关于这部分内容的处分无效。

3.女友非常规抚恤金发放对象:因未办理结婚登记,女友不被视为近亲属或法定被抚养人,抚恤金归女儿所有。女友主要分得存款中其比例部分、社保个人账户余额及大部分丧葬费补助(因其负责操办丧事)。

法律科普:

根据《民法典》第1122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丧葬费是在公民死亡后,由有关单位给予其近亲属的物质帮助和精神抚慰,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属于遗产范围。因此,遗嘱无权处分抚恤金,其分配应参照法定继承顺序在近亲属间协商或由法院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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