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立遗嘱有法律效力?
2021-06-24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创始人 浏览:46

怎样立遗嘱有法律效力?
第一:怎样写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㈠主体合法。
主体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正常公民;
立遗嘱人的意思必须是真实的。
㈡对象合法。
1、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处分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或不属于遗嘱人的个人财产的,遗嘱部分或全部无效.
2、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死亡时留下的财产。
㈢内容合法。
1、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人没有保留缺乏劳动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在处理遗产时,应为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其余部分应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处理;
2、遗嘱必须为胎儿保留所需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不得违反其他法律。

怎样立遗嘱有法律效力?
1、公证遗嘱是指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
2、自书遗嘱,是由立遗嘱人亲笔写下、签字并注明年月日的遗嘱。
3、代书遗嘱,是指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一名见证人代写,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的遗嘱。
4、录音遗嘱是由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以录音形式制作的遗嘱。
5、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作证,以立遗嘱人口述的形式作出的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立遗嘱人可以以书面或录音的形式立遗嘱的,立遗嘱无效。更多相关遗嘱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联系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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