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房产继承怎么办理

2021-07-01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
遗嘱房产继承怎么办理
很多时候遗嘱立好了,准备继承房产了,但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理,不清楚的朋友可以看看后面的内容,会告诉您遗嘱房产继承怎么办理。

第一:
遗嘱房产继承怎么办理
遗嘱房产继承怎么办理
 
        很多时候遗嘱立好了,准备继承房产了,但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理,不清楚的朋友可以看看后面的内容,会告诉您遗嘱房产继承怎么办理。

        第一:遗嘱房产继承办理需要的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身份信息和死亡证明,包括:

        (1)身份证、户口乡证、台胞证);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原件(因病死亡的医院死亡证明,交通事故死亡的交通警察队发行的死亡证明书等,在家死亡的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发行的死亡证明书)和遗体火化证明书原件。

        2.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1)已婚者提供结婚证;

       (2)提供离婚证书原件;

       (3)未婚、丧偶后未再婚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出具的未婚证明、结婚证明和未再婚证明。

       3.所有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户籍簿原件、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书

       (1)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户籍在房地产所在地的,由当地派出所、居民委员会、街道事务所发行亲属关系证明书

       (2)被继承人和继承人户籍不在房地产所在地的,应当提供被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证机构发行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亲属关系公证书。

       4.提供继承人遗留的房产证原件。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由继承人亲自到房地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或者居住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的公证。如果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必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第二:遗嘱继承的注意事项。

       1、遗嘱人用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的财产,遗嘱的这一部分必须认定无效。

       2、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相反,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消失,部分消失,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被取消,部分被取消。

       3、继承人、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伙伴也应视为与继承人、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得作为遗嘱的证人。

       4、遗嘱人没有保留劳动力不足、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处理遗产时,必须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其馀部分可以参照遗嘱决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力,没有生活来源,应根据遗嘱生效时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5、民法典实施前制定的,形式上稍有不足的遗嘱,内容合法,有充分证据证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6、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实是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且无相反证据的,可书遗嘱处理。

       7.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者立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行为能力,也是无效的遗嘱。遗嘱者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失去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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