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孝?遗嘱立刻改!3步合法换继承人!
2025-07-02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诵盈遗产继承律师 浏览:4234
什么是遗嘱?
民法典第1133条第1款规定: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是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个人财产的法律文书,体现的是自然人的自由意志和真实意思。
对原有遗嘱进行变更或者另行立新的遗嘱,是遗嘱人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
《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记住:只要活着,遗嘱随时可改!别让不孝子绑架你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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