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岁继母被诉上法庭,律师逆转局面胜诉
王大娘今年90了,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活了快一个世纪,头一回当被告,竟是在老伴刚走的第43天。告她的人,是她的继子,而这个案子最终我们赢了。
1993年,陈大爷在朝阳买了一套房,第二年原配去世,房子登记在陈大爷一人名下。2005年,陈大爷与王大娘再婚,此时两边的儿女早已成年,双方书面加口头约定: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陈大爷也陆续立下多份遗嘱,表示这套房由自己的一双儿女继承。
后来女儿去世,陈大爷也查出癌症,迫不得已将房子卖了309万作为医疗费,到账后转给儿子300万代管。2024年,陈大爷找专业机构立下最后一份遗嘱并全程录像,300万售房款,给儿子180万,给外孙女50万,对老伴只字未提。
43天后陈大爷去世,儿子把90岁继母告上法庭,要求王大娘返还婚内转移的120万、分割王大娘名下的存款和售房款,说白了,就是要把父亲留下的钱,从继母手里全部拿回来。
我们作为被告一方,在对方攻势迅猛的情况下,迅速反击。
第一,主张遗嘱无效,防止继子独吞售房款,为王大娘争取继承创造条件。
第二,理清遗产范围,将王大娘的个人财产排除在遗产范围外,无需拿出来分割。
第三,以20年共同生活、尽主要赡养义务为依据,为王大娘争取多分遗产。
第四,驳回继子对王大娘120万个人财产处置的追索。
最终我和团队成功帮王大娘争取到:名下70多万存款归个人,继承房款15万,陈大爷转给王大娘的10万元不属于遗产无需返还,120万元转账不在本案处理。
20年的陪伴,最后化作判决书里的几个字。但好在法律认可了她的付出。
遗产继承,分的是钱,争的是气,要的是一个说法。这也是我作为律师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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