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

2021-06-25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
在北京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
很多在北京的朋友,准备继承房产,但是可能会觉得麻烦,不想公证,那么这个到底应该怎么做呢,下面的内容就讲解下在北京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
在北京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
在北京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
 
          很多在北京的朋友,准备继承房产,但是可能会觉得麻烦,不想公证,那么这个到底应该怎么做呢,下面的内容就讲解下在北京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

          首先根据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员会发行《北京市房地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员会表示,该规定是规范全市房地产登记人员登记行为、维护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规范文件,《规范》提出了许多民间措施。

           第一:公证成为继承(遗赠)房地产登记的可选项。

           规范的一个重要规定是公证不再是继承(遗赠)房地产登记的前提条件。公证成为继承(遗赠)申请人的可选项,由其自行选择是否公证。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规定不仅是《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具体措施,也是一项便捷的措施,也是一项探索性的措施。根据这一规定,房地产登记申请人在继承或接受房地产时有权选择公证或直接申请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验证和登记。继承(遗赠)公证不再是必要的措施。但值得注意的是,为了保护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不要求公证不等于不进行相应的审查和验证。因此,市规划国土委员会专门颁布了《规范》实施的配套文件《北京市继承(遗赠)房地产登记工作程序(试行),选择房地产登记的合法权益和财产登记材料(试行)。

           第二:根据现行房地产登记政策的规定,继承、遗赠取得房地产权利进行房地产登记的,继承权公证书不再是必须提交的申请资料。具体如何处理?

           ①选择公证的:房地产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生效的法律文件,登记部门应当按照原有相关规定办理,并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将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生效的法律文件作为绿色渠道的服务对象之一,为其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②选择不公证的:无需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生效的法律文件,申请人应向档案窗口提交相关文件,查询拟继承(遗赠)的房地产登记情况。如果没有不注册的情况,申请人将一次性通知书上的申请材料带到注册部门进行注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注册的房地产没有限制转让。进入继承材料检查环节,检查后,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检查和询问情况,符合条件的进入受理、审查、公示和注册环节。

           继承和遗赠公证不再作为房地产登记的先决条件,体现了对房地产登记申请人程序权利的尊重,两者各有优势。公证模式已经运行多年,公证部门在处理各种复杂继承权关系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效率更高的不公证模式可以为公众节约公证费用,管理部门也进行了规范的程序设计,但房地产登记人员熟悉相关规范和程序,新模式的运行一定有磨合期。更多相关法律内容,欢迎咨询了解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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