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和财产税?

2021-08-30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创始人   浏览:64
遗产税和财产税?
遗产税和财产税?
 
一、什么是遗产税?

遗产税其实是一种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征收的税,它和其他税一样有自己的起征点、税率、征收标准等。房产遗产税按课征的方式不同可具体划分为总遗产税、分遗产税和总分遗产税三种。
 
(1)总遗产税是对财产所有人死亡后遗留的财产总额综合进行课征。规定有起征点,一般采用累进税率,不考虑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疏关系和继承的个人情况。

(2)分遗产税是对各个继承人分得的遗产分别进行课征。考虑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疏关系和继承人的实际负担能力,采用累进税率。

(3)总分遗产税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先征收总遗产税,在对继承人所得的继承份额征收分遗产税。两税合征,互补长短。
 
遗产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国外有时称为"死亡税"。征收遗产税的初衷,是为了通过对遗产和赠与财产的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
 
理论上讲,遗产税如果征收得当,对于调节社会成员的财富分配、增加政府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财力有一定的意义。遗产税常和赠与税联系在一起设立和征收。但是,为了吸引投资和资金流入,也有一些国家和地区故意不设立遗产税或者废除遗产税。
 
2016年12月19日,中国社科院2017年《经济蓝皮书》发布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在京召开。蓝皮书呼吁尽快实施房地产税和遗产税,积极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等措施。

财产税是对法人或自然人在某一时点占有或可支配财产课征的一类税收的统称。所谓财产,是指法人或自然人在某一时点所占有及可支配的经济资源,如房屋、土地、物资、有价证券等。作为古老的税种,财产税曾经是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国家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其主体税种的地位逐步让位于流转税和所得税类。财产税类的衰落,是由其本身固定的局限性决定的:

一是弹性小,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是课税对象有限;

三是计税依据难以准确界定,税收征管难度大,税收成本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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