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权遗嘱文书怎么写

2021-09-08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遗嘱继承律师  浏览:
财产继承权遗嘱文书,就是指财产继承遗嘱,究竟应该怎么写呢,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来看看下面的内容。
财产继承权遗嘱文书怎么写
财产继承权遗嘱文书怎么写

 
         财产继承权遗嘱文书,就是指财产继承遗嘱,究竟应该怎么写呢,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来看看下面的内容。

         第一:财产继承权遗嘱文书怎么写?

         一:由本人书写。写明继承财产名称与数量,例如房产要写明具体位置地址,房产多少平米,附上产权证复印件。写清楚继承人姓名,与自己关系。签下名字及写遗嘱时间。还要有与继承的无关人员一到二人做为见证人亲笔签字。二:由代书人代写遗嘱并注明代书人。内容同本人书写相同,同样要有与财产无关人见证并且签字。三:由律师或者是律师事务所代写并签字盖章。四:找公证处代写。

        第二:拓展信息

        公屋租赁权继承案例


        刘某婚前一直和母亲住在北京市XXX公有住房,XXX年结婚后才搬家。XXX年刘某母亲去世后,当地管理部门通知收回该公有室,刘某提出异议,认为该公有室的租赁权应该有继承权。

        法院意见:公房租赁权不能继承。

        根据建设部《城市公有住宅管理规定》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公有住宅租赁人死亡,其生前共同居住者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前提条件是共同居住者在该租赁住宅中有市常住户口,共同居住2年以上没有其他住宅。如果两个以上共同居住者满足这个前提条件,共同居住者之间必须协商确定租赁人。如果不能协商,公房所有者将根据共同居住者的住房状况书面确定租赁人。因此,公房租赁权不能继承,刘某不是该公房的共同居住者,不符合继续租赁该公房的资格条件。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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