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的好处

2024-01-04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遗嘱继承律师  浏览: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公证的好处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那么遗嘱公证的好处和坏处各有哪些呢?

  遗嘱公证具有的好处如下:

  1.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2.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3.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公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

  遗嘱公证的坏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遗嘱公证可能存在一些程序上的不便。因为立遗嘱有法律法规的强制规范,其要求的程序要求也更为严格,难以个案进行变通。因此,很多立遗嘱的人会认为公证处认死理,不懂变通,不接地气,不考虑生活的实际情况。

  2、遗嘱公证可能存在一些费用上的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多家公证处也在研究公证遗嘱收费问题,目前已有公证处按照遗嘱公证房屋的面积(大约为60元平米)收取公证费用,相比此前的几百元已有大幅提高。

  3、遗嘱公证可能存在一些精神评估方面的问题。据了解:公证遗嘱的精神评估业务分阶段,最早是没有精神评估的;此后有一段时间公证处引入精神评估,即与几家医疗机构合作:由公证处开具证明,立遗嘱人持证明去指定医院进行精神评估;近期,因为各种原因,有些公证处已经逐步弱化精神评估,也有些对接医院已经不再合作办理该事务。司法实践中,因为没有精神评估或精神评估未过关导致遗嘱无效、公证处被诉诸法院的案例见诸报端,公证遗嘱的精神评估问题已成为不可回避的硬伤。

  4、遗嘱保管问题。中国人传统上不喜欢将事情公开化,因此对于遗嘱的保管问题可能存在一定的担忧。虽然近年来中国公证协会发布《办理遗嘱保管事务的指导意见》,但具体实施情况仍需观察。

  5、变更或修改遗嘱的困难。在某些情况下,立遗嘱人可能难以撤销或更改已订立的公证遗嘱,这可能会限制遗嘱的灵活性。

  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在线咨询

上一篇: 遗嘱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下一篇: 老人生前怎样立遗嘱有效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方式

电话:400-6666-254

邮箱:info@bjsuewin.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3401

免费咨询:400-6666-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