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遗产继承分配?

2021-06-02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遗产分配律师  浏览:
问:死亡遗产继承分配
答: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如果没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网友的问题有两个方面的疑问。
一、如果是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前,继承人死亡,如何处置 在继承开始
死亡遗产继承分配
问:死亡遗产继承分配
答: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如果没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网友的问题有两个方面的疑问。
一、如果是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前,继承人死亡,如何处置
  1. 在继承开始后,遗产未分割前,继承人死亡的,只要其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继承权依然存在,其应继承的那部分遗产应视为其本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这在法律上称为“转继承"。转继承也称为连续继承、二次继承或再继承。
  2. 在转继承的法律关系中,实际接受遗产的法定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转继承人如果继承人在放弃继承权后死亡,则不发生转继承。
  3. 转继承的条件是:
  1. 被转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
  2. 被转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权及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3. 被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转移给转继承人。
 死亡遗产继承分配
死亡遗产继承分配?
二、如果是被继承人死亡遗产继承分配原则。如下案例:父亲去世我们的财产怎么继承?父亲和继母生活了14年,现在父亲去世4年,想要回我的那部分。弟弟判给母亲,我判给父亲,爷爷奶奶也尚在,继母带有一女,请问这如何分割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女。
 
   按照你家的情况,虽然你弟弟判给你母亲,但是他仍然拥有继承权。如果你继母的女儿和你父亲有扶养关系,那么她就有继承权,那么财产应该由你爷爷奶奶,继母,继母的女儿,你和你弟弟,你们共同继承你父亲的遗产。如果你继母的女儿和你父亲没有扶养关系,那么她就没有继承权,那么财产应该由你爷爷奶奶,继母,你和你弟弟,你们共同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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