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后可以更改吗

2021-06-10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遗产公证律师  浏览:
为了对财产进行合理安排,避免家庭纠纷。公民在生前会以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作出处理和相关安排,并通过公证机关公证,在公民死亡时,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就按照遗嘱内容处理

 

为了对财产进行合理安排,避免家庭纠纷。公民在生前会以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作出处理和相关安排,并通过公证机关公证,在公民死亡时,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就按照遗嘱内容处理遗产。那么大家对遗嘱公证了解多少呢?遗嘱公证后可以更改吗?下文小编给出了答案。

一、遗嘱公证后可以更改吗?

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

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基于维护公证的公信力的考虑,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遗嘱不能用其他遗嘱加以撤销、变更。如果要变更、撤销经过公证的遗嘱,必须再经过公证处的公证方可。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可见,虽然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但遗嘱人也可以进行修改或者撤销,不过应按法定的规则进行。

二、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大家对遗嘱公证了解多少了呢,公证后的遗嘱的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遗嘱人当然是可以更改、撤销的,但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公证,才能保证变更后的有效性。 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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