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纠纷没有诉讼时效

2021-07-05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继承诉讼律师  浏览:
遗产纠纷没有诉讼时效
遗产纠纷没有诉讼时效,这句话到底对不对呢?一般来说诉讼相关的都会有诉讼时效,想要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来看下面的内容。

遗产纠纷
遗产纠纷没有诉讼时效
遗产纠纷没有诉讼时效
 
         遗产纠纷没有诉讼时效,这句话到底对不对呢?一般来说诉讼相关的都会有诉讼时效,想要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来看下面的内容。

         遗产纠纷没有诉讼时效?

         这个要分情况来看,遗产没有分割,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此时继承已经完成,继承权已经实现。其后的家庭遗产权纠纷不是继承权纠纷,而是物权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虽然继承权是由身份产生的,但它具有获得遗产的权利,因此它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属性。当遗产是物质的时候,就有可能与物质产生冲突。但在实践中,由于放弃继承的存在,继承权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获得资格,即对遗产的所有权。中国法律设置的拟继承显然有助于消除这种权利的不稳定状态。申言之,通过法律制定,未表示放弃继承的被视为接受,从而加快了遗产的继承过程,将待定物的或然性变更为确定物的必然共享。在这个过程中,以获得为特征的继承权纠纷也被技术地转化为以确认和分割为特征的物权纠纷。

         这个过程大致有三个步骤:

         第一,继承的拟制接受或者称继承的拟制完成,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第二,确定继承物的权利状况。《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物分割》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房地产或房地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要求分割;如果没有协议或协议不明确,共有人可以随时要求分割。共有人在共有基础丧失或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要求分割。如果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应予以赔偿。

         第三,根据一般物权纠纷的有关法律,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作出相应的裁决。案件性质被确定为物权纠纷后,时效讨论失去了实践意义。这是因为我国主流观点认为诉讼时效只限制债权请求权。目前,立法没有对物权进行特殊的时效限制,也缺乏时效制度。但如果进一步讨论,各种物权纠纷不适用时效的原因是不同的。常见的物权确认诉讼和物权分割诉讼分为确认诉讼和形成诉讼,分别对应权利体系中的控制权和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是其性质。物权法第34条至第36条的规定分别对应返还原物、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三大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原因是我国制度的立论基础不同,域外立法明确规定时效制度,更多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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