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继承遗产就可以不继承债务吗?

2025-06-04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诵盈遗产继承律师   浏览:934

《民法典》第1161条确立了“限定继承”原则,即继承人仅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生前债务。

继承遗产 → 需以遗产价值为限偿还债务;

放弃继承 → 无需以个人财产偿还债务;

未放弃继承但遗产不足 → 超出部分无需偿还。

即使放弃继承,以下情况仍需注意:

遗产已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若债务属于家庭共同债务(如夫妻共同债务),即使放弃继承,仍需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相应份额。

恶意逃避债务的无效放弃

若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目的是逃避债务(如遗产明显超过债务却故意放弃),债权人可主张放弃行为无效,要求其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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