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2024-01-11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遗产公证律师  浏览: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办公证事项;但申办遗嘱、遗赠抚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遗嘱公证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必须要本人去办理的。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办公证事项;但申办遗嘱、遗赠抚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法律依据:《公证法》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遗产继承公证如何办理

  遗产继承公证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办理:

  1.由继承人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地方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

  3.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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