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儿有女,老人竟把遗产留给保姆?背后原因让人泪目(图文)

2023-09-07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房屋继承纠纷律师  浏览:
古人云:“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在现实生活中,因养老和赡养等问题引起的家庭纠纷还是时有发生。

01

72岁的李阿姨
古人云:“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在现实生活中,因养老和赡养等问题引起的家庭纠纷还是时有发生。
 
01
 
72岁的李阿姨在病床上躺了半个月,马上就能出院了,但她依旧心事重重。
 
见老人行动不方便,李护士一边帮忙收拾行李,一边问到:“阿姨,您今天出院,是儿子来接还是女儿来接?”
 
听见这样问,李阿姨强忍着笑了一下说:“他们都忙,没时间过来,我一个人可以的。”
 
李护士有点气愤地说:“平时不来就算了,怎么今天出院也不来,工作再忙也没有自己的妈妈重要吧!”
 
很普通的一句话,却像针扎一样刺痛李阿姨的心。她再也忍不住,转过头去用手抹了一把眼泪。
 
办理好出院手续,李护士耐心地叮嘱要按时吃药,搀扶着李阿姨出门,还帮忙叫了出租车。坐在回家的车上,李阿姨的泪水止不住地流。
 
是啊,任谁遇到这种情况能不伤心呢。
 
李阿姨养育了4个孩子,生病时一个人影也看不见。年轻时想着儿女多了家丁兴旺,到时候老了才会有依靠,现在想想都是胡说八道。
 
02
 
刚从医院回来的李阿姨依旧很虚弱,晚上起夜又不小心从床上摔下来,这一下摔得她直接起不来床。
 
  • 儿女们回来商量老人的赡养问题,争吵半天结果却不尽人意。
  •  
大女儿家境一般,还要照顾三个孩子,她说经常看望可以,没能力接到自家照顾;二儿子是做生意的,经常全国跑,总不能让老人也跟着四处奔波;三儿子还算孝顺,但却是个怕媳妇的,刚想说什么却被媳妇一个眼神封了口;小女儿远嫁外地,更指望不上。
 
最后他们经过讨论:让老人还自己住,他们每家每个月出1000块钱请个保姆照顾。
 
听了他们的决定,李阿姨望着老伴的遗像默默地流泪。
 
儿女们都走了,空荡荡的屋子只有老人一个,身体的病痛尚可以忍受,但心里的孤独实在是煎熬。如果身体没什么状况,她是不愿意去打扰儿女的,可如今,正是需要子女尽孝床前的时候,却被三推四推,推给一个保姆照顾。
 
老人在年轻时是篮球,都抢着让给他们带孩子,到老了就成了足球了,踢来踢去的都不想被打扰。
 
是啊,人老了,不被儿女们需要了。
 
03
 
幸运的是,李阿姨遇见一位善良的保姆,不仅把房间收拾得干净,还经常帮忙按摩,她来短短几个月,老人能下床活动了,不仅如此,还经常陪老人聊天,两人也因此成了忘年交。
 
而这期间,儿女们别说探望,就连电话关心都不曾有过,这次,李阿姨彻底寒心了。她趁着神志清醒时求助律师,想要立一份遗嘱。
 
“我的30万遗产全留给陈女士。”那位陈女士,是照顾老人的保姆。
 
有人不解,为什么宁愿给外人,也不留给自己的子女呢?
 
是无奈的自保。
 
即便很多老人不想麻烦别人,可晚年孤苦,只能指望陌生人的关心和照拂,才能走得体面。即便你一生再要强,也终有不可避免走向衰弱的一天。到那时,除了钱,也许没有什么能再撑起你的尊严。
 
血浓于水的亲人们,可以在公证下形同陌路。
 
素不相识的陌路人,可以在公证下亲如一家。
 
其实人老了,在意的哪里是钱?只是陪伴。
 
他们,只是孤独太久了。
 
这些“不合常理”地分配着遗产的老人们,又何尝不是在用手中唯一的权利,在表达自己的意愿?
 
04
 
现实生活中,李阿姨的事也并非个例。
 
同样,北京的李伯为了感谢保姆多年的照顾,立下遗嘱将房子的1/3赠送给她。但这份遗嘱在老人去世前,已经引发了儿子们和保姆争执。在老人去世后,双方为了争夺房产更是对簿公堂。
 
现实中老人们将遗产赠给保姆的做法多遭到子女的抗议。大众普遍认为,父母的遗产理应由子女等亲属或家庭成员继承,而非保姆等“外人”。
 
关于老人把遗产留给保姆这件事,我想跟多人都存在疑惑:
 
1、老人到底能不能把遗产留给保姆,不给子女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老人约定赠送给保姆的财产,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那么老人自己就有绝对的处置权。赠与谁是自己的权利。
 
老人要么生前直接赠与,要么直接立遗嘱,把钱财留给保姆,法律上,这个做法,并没有问题。
 
2、遗产留给保姆,法定继承人怎么办?
 
遗嘱是可以绕开继承人的,也就是说,她可以在遗嘱里说把钱给到继承人怎么分,也可以不给。哪怕有四五个继承人,谁都没有继承到一分钱,这个情况也是有的。
 
但是切记,根据法律规定,处理遗产必须处理自己独有的,在某个个人的遗嘱里,不能把别人的财产也给处理了。
 
3、老人立遗嘱给保姆,保姆就能拿得到相应遗产吗?
 
这个问题涉及的,其实是关于遗产的两个法律概念,“遗赠”和 “遗嘱”。
 
“遗赠”与“遗嘱”的最大的区别,在于“遗嘱”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中,而受“遗赠”人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
 
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必须在规定期间内作出接受的明确意思表示,超过期限未进行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而遗嘱继承人接受继承的,无需作出明示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遗嘱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是一种具有长期性、持续性的义务。让老人安享晚年不仅仅是生活有人照顾,更重要的是心理上的关心与情感上的陪伴,让老人有所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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