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产房的继承

2021-11-09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公房继承律师  浏览:
所谓的公产住房,是相对于私有住房而言的,其主要特点在于公产住房的物权所有人是政府或是单位或是行政、事业部门。
  关于公产房的继承
关于公产房的继承
 
所谓的公产住房,是相对于私有住房而言的,其主要特点在于公产住房的物权所有人是政府或是单位或是行政、事业部门。

公产房的资产管理部门是房屋管理局,其实际使用人被称为承租人。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从法律角度来讲,继承的前提是被继承人生前有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而公产房的产权人并非个人,所以公产房是不存在继承问题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公产房的实际使用人即承租人不享有该公产房的物权,仅享有承租权。

由此私有住房的物权继承问题就演变成为谁能成为新的承租人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当承租人死亡或户籍迁出某市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申请办理过户,但是申请办理过户的人只能有一个且必须符合过户条件。当申请过户的人有两人以上的,双方或多方必须达到一致意见以后,方能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还有疑问,详情请咨询盈诵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将会为您详细的一一解答。
 
 

在线咨询

上一篇: 村委会有权征收土地吗

下一篇: 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方式

电话:400-6666-254

邮箱:info@bjsuewin.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3401

免费咨询:400-6666-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