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孤寡老人一套房,过户怎么办理?

2024-11-28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诵盈遗产继承律师   浏览:99

  张大姐照顾了孤寡的李奶奶十余年,两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李奶奶去世前留下遗嘱,明确其名下房屋由张大姐继承。

  但因该房屋系安置房,李奶奶又已去世,无其他继承人,无法办理房屋的权属登记。怎么办呢?

  为了过户房子,张大姐向法院申请,指定当地民政局为李奶奶的遗产管理人,并由民政局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参与诉讼的案件,一般表现为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或者没有继承人,导致诉讼主体缺失,利害关系人无法主张权利。

  此时民政局以遗产管理人身份介入案件,可以解决诉讼主体缺失的困境。

  《民法典》规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法院查明,李奶奶没有其他继承人,且遗嘱合法有效,判决由民政局担任遗产管理人,协助张大姐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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