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来了!11月1日北京居住权立遗嘱可登记!
新规来了!11月1日后北京房屋居住权可通过立遗嘱进行登记!
北京的房屋居住权迎来了一项重要新规——居住权可以通过立遗嘱进行登记了!
《北京市居住权登记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11月1日
北京房屋居住权登记两种方式:遗嘱设立、合同设立。
这也就意味着未来在房产传承上,除房屋所有权外,居住权也能通过遗嘱进行安排,保障继承人的合法居住权益。
1 .什么是居住权
居住权是民法典新增的法律权利,允许指定的人在特定房产内长期居住,而不必拥有房产的所有权。
新规亮点如下:
1.可以立遗嘱登记居住权:不再局限于口头或家庭约定,现在可以通过立遗嘱明确居住权归属,避免纠纷。
2.居住权更有保障: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在登记时即可确定居住权,这样即使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居住权仍然有效。
3.特别适合老年人规划:很多家庭担心房产过户后居住问题,这项新规提供了安心保障,让居住安排更加清晰稳定。
注意事项:
1.房屋的所有权和居住权是分离的,因此通过立遗嘱要对两者有清晰的表述。
2.遗嘱确立的享有居住权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首次登记,若遗嘱分配为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需其他共有人到场表示同意。
新规的到来让房产传承更灵活,也为很多家庭提供了新的养老方式。
如果你有遗嘱继承相关问题,可以关注一下这项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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