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和继承公证搞混!损失高达百万
2024-08-07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诵盈遗产继承律师 浏览:1
遗嘱公证和继承权公证是一个意思吗?有什么区别?
1、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2、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当事人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证明活动。
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若干个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同一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简单来说,遗嘱公证是老人在生前自己进行的活动,表达自己分配财产的意愿。继承权公证则是在老人去世后,由继承人们达成一致去继承财产的证明。
这两个一定不能搞混,不然引发继承纠纷,损失可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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