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怎么写才规范

2024-07-31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诵盈遗产继承律师   浏览:1

  《民法典》第1135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需要注意的问题:

  (1)代书人、见证人的资格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作为见证人。

  (2)何为“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可以根据个案情形判断。比如,代书遗嘱,盲人作为见证人那肯定是不行的。录音遗嘱,那么聋人也肯定不能作见证。

  (3)何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直系亲属、配偶等,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都应视为“有利害关系的人”。

  比如,小王与小张存在民间借贷纠纷,小王作为债务人,欠小张100万未偿还。小王的父亲订立一份代书遗嘱,小王不能请小张作为见证人,因为小张作为小王的债权人,是利害关系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想要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建议请专业人员来为您把关。

  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在线咨询

上一篇:代书遗嘱怎么写才合法有效

下一篇:很抱歉没有了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方式

电话:139-1187-8389

邮箱:info@bjsuewin.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3401

法律咨询 139-1187-8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