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继承权公证?
2021-06-15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创始人 浏览:6

怎样办理继承权公证?
一、当事人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继承遗产,也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继承遗产。
两个以上当事人继承同一遗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二、当事人申请继承公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㈠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㈡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㈢所有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和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其他继承人死亡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书和所有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书
(五)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所有权证书原件;
(六)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原件;
(七)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协议的,应当提交书面协议;
(八)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放弃继承的声明;
(九)委托他人代理公证的,应当提交公证委托书;
(十)监护人代理申请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书。

怎样办理继承权公证?
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注明死亡日期的注销证明;
3.人民法院宣布死亡的判决;
4.死亡公证书。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
1.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有亲属关系;
2.二是基层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有亲属关系;
3.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4.能够证明有关亲属关系的婚姻登记证明、收养登记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和公证。
如有合理理由理由不能提交指导意见规定的死亡证明书或者亲属关系证明书的,应当提交两件以上证明有关死亡事实或者亲属关系的其他证明书。
当事人有合理理由不能提交产权证原件的,应当提交产权证制发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公证机关询问和审查公证事项。
公证机关应当审查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身份;
(二)当事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
(三)漏继承人,有无丧偶儿媳或女婿,有无丧偶儿媳或女婿,有无份额的胎儿;
(四)除继承人外,是否有依赖被继承人抚养的劳动力不足、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抚养的人较多;
(五)被继承人的死亡事实;
(六)是否有遗嘱或遗产抚养协议,遗嘱或遗产抚养协议是否有效,继承人是否承认遗嘱或遗产抚养协议;
(七)申请继承的遗产是否为继承人个人所有;
(八)继承人是否放弃继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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