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受遗赠的资格

2021-08-06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创始人   浏览:1
自然人受遗赠的资格
自然人受遗赠的资格
 
     网友疑问:自然人受遗赠的资格

     律师解答:自然人接受遗赠需要什么样子的资格呢,一般来说是没有要求的。受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是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那么如果要是接受遗赠要有什么样的表示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表示接受遗产一定要进行明示的表示如:书面、口头等。

     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联系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专业继承律师为您一对一解答疑问。
 
 

在线咨询

上一篇:自己写的遗赠有用吗

下一篇:自然人可与谁签订遗赠抚养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方式

电话:139-1187-8389

邮箱:info@bjsuewin.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3401

法律咨询 139-1187-8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