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法再婚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
2021-07-16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创始人 浏览:94

民法典婚姻法再婚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
关于遗产继承顺序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关于遗产继承的比例,该法第1130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因此,在继承遗产时,原则上是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份额均等,但也要综合考虑保护弱者与家庭内部的实际情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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