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必须满足这5个条件

2021-10-11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遗嘱继承律师  浏览:
在立遗嘱的时候,不是什么样的遗嘱都是有效的,立遗嘱必须满足这5个条件,希望看完这个可以帮到您。
立遗嘱必须满足这5个条件
立遗嘱必须满足这5个条件

 
           在立遗嘱的时候,不是什么样的遗嘱都是有效的,立遗嘱必须满足这5个条件,希望看完这个可以帮到您。

           立遗嘱必须满足这5个条件

           ①立遗嘱人必须具备立遗嘱的能力。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遗嘱无效。没有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能力真正表达自己的意思,也没有责任与他们有关的民事活动。他们的遗嘱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规定他们的民事活动无效,以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犯。

           ②遗嘱的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含义。

          《继承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遗嘱必须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被胁迫欺骗的遗嘱无效。

           ③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其他财产处分无效。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定义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公民的个人财产,违反本条规定的遗嘱无效。

           ④遗嘱中不得取消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权。

         《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这些人缺乏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

           ⑤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尚未出生,被继承人死亡,在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义务消失,但胎儿需要抚养,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其生长需要。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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