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丈夫欲分老丈人留给女儿的遗产

2021-01-27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遗产继承案例律师  浏览:
案情 张女士是家里的老二,还有一个弟弟,兄妹二人都已成家,父母去世后留下遗嘱,兄妹二人各继承一套房子。几年后张女士和丈夫的婚姻出现问题要离婚,丈夫认为张女士继承的房

案情

       张女士是家里的老二,还有一个弟弟,兄妹二人都已成家,父母去世后留下遗嘱,兄妹二人各继承一套房子。几年后张女士和丈夫的婚姻出现问题要离婚,丈夫认为张女士继承的房产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应该进行分割,于是张女士找到诵盈宗雷律师,希望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方案

       律师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先从遗嘱入手,律师核实后认为,首先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有效遗嘱,然后遗嘱中已说明,继承的房产只归子女所有不包括配偶,所以继承的房产只属于张女士个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做分割。

结果

       房子归张女士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法院驳回对方诉求,张女士的房子不做离婚财产分割。

在线咨询

上一篇: 很抱歉没有了

下一篇: 四子女积怨多年,经律师协调后达成一致,由一人代表做遗产承租人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方式

电话:400-6666-254

邮箱:info@bjsuewin.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3401

免费咨询:400-6666-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