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继承案件

2021-09-10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代书遗嘱律师  浏览:
现在各类的案件还是很多的,关于代书遗嘱继承的案件也很多,下面就来说一下相关代书遗嘱继承的案件。
代书遗嘱继承案件
代书遗嘱继承案件
         现在各类的案件还是很多的,关于代书遗嘱继承的案件也很多,下面就来说一下相关代书遗嘱继承的案件。

         代书遗嘱继承案件示例:

         位于XXX市XXX0室(建筑面积XXX平方米)房屋一套为原告杨某与配偶李某夫妻共同所有。原告与李某共生育子女三人,即长女李某一,长子李某二、次子李某三。XXX年XXX月XXX日,原告丈夫李某委托律师XXX代书遗嘱,并邀请三名见证人见证了代书遗嘱的过程,遗嘱内容为:“坐落于XXX市XXX室房屋为李某与杨某二人共同所有,属于李某个人所有的部分由杨某一人独自继承”。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均在遗嘱上签字。李某于XXX年XXX月XXX日因病去世,杨某与子女关系不睦,长女李某一不同意按照遗嘱处置其父遗产,家庭矛盾突起,杨某遂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代书遗嘱继承案件,审理本案的焦点问题就在于遗嘱的真实性。遗嘱的真实性的认定应从遗嘱内容及形式要件两个方面来进行。

        ①遗嘱内容。1.李某立遗嘱时神志清楚,具备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内容系其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无证据证实系受他人胁迫、欺骗立下遗嘱;3.李某所立遗嘱未违反法律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故李某生前按自己的意愿处分自己所有部分的产权,内容合法;

        ②遗嘱形式。本案系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制作的遗嘱,属代书遗嘱。本案中,遗嘱人李某口述遗嘱内容;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律师代书;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均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符合法律规定对代书遗嘱构成的要件,形式合法。

        综上,李某XXX年XXX月XXX日所立的遗嘱内容和形式均合法,为有效遗嘱,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李某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应按照其遗嘱执行,故涉案房屋中属于李某所有的部分归原告杨某继承所有。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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