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录音的遗嘱有效吗

2021-09-09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遗嘱效力律师  浏览:
电话录音的遗嘱有效吗?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是否有效看录音遗嘱是否符合成立要件。
电话录音的遗嘱有效吗
电话录音的遗嘱有效吗
 
电话录音的遗嘱有效吗?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是否有效看录音遗嘱是否符合成立要件。

【案情】
 
李某自身患多种疾病,自老伴2016年9月病故后,身体更是每况愈下。2017年3月,李某与儿子和女儿订立了一协议,协议约定:待李某百老之后,位于县城的住房一套及家中财产归儿子所有,位于乡下的三间住房及附房等财产归女儿所有。后因李某与儿媳发生矛盾,李某被女儿接至家中生活。女儿女婿对其极尽照料,但儿子儿媳却甚少过问。2019年9月,李某卧床不起,弥留之际,李某表示要将县城的住房转归女儿,而乡下的房子归儿子。外孙女用手机将李某上述话录音并存储于手机中。当月,李某病故。后李某女儿向法院起诉要求将县城的住房判归其所有。
 
【审判】
 
法院审理后认为,2017年3月李某与子女订立的协议,其实质是一份遗嘱,其子女均在协议上签字,视为同意此种财产继承分配方案,该遗嘱应为有效。李某外孙女用手机所录李某关于遗产重新分配的陈述,属于录音遗嘱,但该录音的见证人为李某女儿和外孙女,两人依法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故该录音遗嘱无效。继承遗产应当按照李某2017年3月订立的遗嘱执行。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要求继承县城住房的诉讼请求。
 
【评析】
 
这是一起因被继承人死亡后引起的继承纠纷。本案李某生前留有两份遗嘱,明显不适用法定继承。但两份遗嘱一前一后,应以哪一份遗嘱为准?法律规定,如遗嘱人立有几份遗嘱,而这几份遗嘱内容上相互抵触,可推定最后一份遗嘱是对前面遗嘱的变更或撤销,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适用此规定的前提条件是所立遗嘱须合法有效。有效的遗嘱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内容必须合法;4、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本案中,李某于2017年3月订立的遗嘱,完全符合上述四种要件,且三方签字,故该遗嘱具有合法的法律效力。而后一份录音遗嘱,虽然符合上述第1、2、3点设定的条件,但其形式要件却不符合法律规定。《继承法》规定以录音形式订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立法本意是为了确保录音遗嘱的真实性。同时《继承法》第18条对见证人的资格作了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对照该规定,李某女儿和外孙女不具有见证人资格。因此,该录音遗嘱因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规定,应视为无效。综上,原告提供的录音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判决不支持其诉讼请求是正确的。

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可咨询诵盈律师。
 

在线咨询

上一篇: 什么样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下一篇: 飞机失事时录音遗嘱有效吗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方式

电话:400-6666-254

邮箱:info@bjsuewin.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3401

免费咨询:400-6666-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