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继承法关于房产继承税

2021-09-08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
遗产税是我国法律规定了继承人在继承房屋类的遗产时需要上缴的税费,这点很多人都知道。但是,大家不知道的是关于遗产税收多少钱的问题,房屋遗产继承税是多少?盈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1年继承法关于房产继承税
2021年继承法关于房产继承税
 
遗产税是我国法律规定了继承人在继承房屋类的遗产时需要上缴的税费,这点很多人都知道。但是,大家不知道的是关于遗产税收多少钱的问题,房屋遗产继承税是多少?盈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
 
被继承人遗产由《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所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二万元;对于代位继承的,可比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给予扣除。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护)养的,可按当时年龄七十五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距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
 
被继承人遗产由《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所规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一万元;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七十五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未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上述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不得给予扣除。
 

2、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二万元的赠与财产。
 
3、被继承认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价值超过五十万的,只允许扣除五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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