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代替被继承人签订遗嘱

2021-08-20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自书遗嘱律师  浏览:
一、继承人代替被继承人签订遗嘱? 继承人代替被继承人签订遗嘱,此遗嘱无效。
继承人代替被继承人签订遗嘱
继承人代替被继承人签订遗嘱
 
     一、继承人代替被继承人签订遗嘱?

     继承人代替被继承人签订遗嘱,此遗嘱无效。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遗嘱是有效的?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三、遗嘱继承人的顺序?

     遗嘱继承人范围,从法律上说就是法定继承人范围,遗嘱只是指定哪个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并且打破第一、第二继承人顺序。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的过程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先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之后,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  
 

     其中,第一顺序中的子女和父母并不单单指的是亲生的父母和子女,还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而第二顺序继承人中的兄弟姐妹也是同理,包括了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此外,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也是属于遗产继承人范围的,有权进行遗产继承。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应当对这类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综上所述,我国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数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等。除此之外,也可以越过子女,把遗产直接遗留给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以上就是有关问题的解答,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欢迎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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