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自书遗嘱分为哪些情况

2021-08-20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无效遗嘱律师  浏览:
对于自书遗嘱有些朋友们可能并不太了解,如果要立遗嘱的话,还是要注意具体的形式,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手续,如果自己的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话,也是属于无效的遗嘱,那么无效自书遗嘱分为哪些情况? 
无效自书遗嘱分为哪些情况
 无效自书遗嘱分为哪些情况
 
     对于自书遗嘱有些朋友们可能并不太了解,如果要立遗嘱的话,还是要注意具体的形式,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手续,如果自己的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话,也是属于无效的遗嘱,那么无效自书遗嘱分为哪些情况?  

     1、形式上有瑕疵

     我国现行继承法采用的是严格形式主义,继承法第17条规定:“自书遗嘱应当由继承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遗嘱如果没有签名或日期是无效的。

     2、表达不规范不明确

     遗嘱使用比较多的生活用语或不符合语法和法律措辞,或表达过于隐晦,其法律效力难以认定。

    3、处分无权处分的财产

    遗嘱人处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财产是无效的,如果遗嘱中一并处分他人的财产和自己的财产,涉及他人财产部分无效。

     4、并非遗嘱人亲笔书写

     自书遗嘱,应当有遗嘱人亲笔书写,否则无效。

     在实践中,其他继承人主张自书遗嘱是伪造的,或被篡改的情况比较多。而遗嘱笔迹鉴定面临很大的困难,因为鉴定机构对遗嘱的对比样本要求比较高,要求样本笔迹材料时间上要与立遗嘱时间相差不大的时间跨度内。而实际情况是,一般老年人很少有书写的习惯,或者有书写的困难,所以对比的样本比较有限。

     5、非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属于无效遗嘱,伪造的遗嘱属于无效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6、有违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

     夫妻一方所订立的遗嘱中没有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

     没有为法定继承人中无生活来源又缺乏劳动能力的人留有必要的遗产继承份额。

     干涉其配偶或子女的婚姻自由,以此作为继承遗产的条件。
 

在线咨询

上一篇: 遗赠遗嘱无效?

下一篇: 伪造遗嘱怎么鉴定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方式

电话:400-6666-254

邮箱:info@bjsuewin.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3401

免费咨询:400-6666-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