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程序规则是怎样的

2021-08-19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继承法规律师  浏览:
遗嘱,一般是都家里的长辈老人对自己的财产或个人事务所作出的处理,然后在自己死后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此我们或多或少对遗嘱这一方面要有所了解。那么,遗嘱程序规则是怎样的?
遗嘱程序规则是怎样的
遗嘱程序规则是怎样的
 
     遗嘱,一般是都家里的长辈老人对自己的财产或个人事务所作出的处理,然后在自己死后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此我们或多或少对遗嘱这一方面要有所了解。那么,遗嘱程序规则是怎样的?

 遗嘱,是按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对生产财产进行处理的承诺。立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或其它的人继承。这种法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无须经他人同意,自遗嘱人死亡时起,遗嘱即开始生效。

     合法的遗嘱方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及危急时的口头遗嘱。在这些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但是不代表必须公证,只要符合要求,自书遗嘱同样有效,且不是必须公证。

     由于遗嘱的种类不同,立遗嘱的程序也略有不同:比如,自书遗嘱,由本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上日期即可;

     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公证遗嘱,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或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人住所办理。

     扩展资料:遗嘱公证的流程

     遗嘱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三)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若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诵盈专业律师
 

在线咨询

上一篇: 继承遗产的诉讼需要提出的材料

下一篇: 夫妻财产继承法律依据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方式

电话:400-6666-254

邮箱:info@bjsuewin.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3401

免费咨询:400-6666-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