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权的法律有哪些规定?

2021-06-10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财产继承律师  浏览:
热门城市:贵阳律师   鹰潭律师   梧州律师   衡水律师   中卫律师   阳江律师   宜春律师   镇江律师   开封律师   南阳律师关于财产继承想必大家都不

 

关于财产继承想必大家都不陌生,而在当今的社会中,关于财产继承权争夺的事件也屡见不鲜,那么关于财产继承权的法律有哪些呢?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大家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以便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关于财产继承权

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二、关于财产继承权的法律

(一)《宪法》

我国《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二)《继承法》

1、依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

2、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3、按照《继承法》的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4、我国《继承法》中特别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

5、我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6、依《继承法》规定,继承权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意味着放弃与继承权相关的其他几种权利。

7、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保留的份额应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

8、《继承法》第9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9、《继承法》规定了继承权男女平等,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时有权处分所继承的遗产。

(三)《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八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第二十九条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

第三十条 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标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

第三十一条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条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

通过小编上面的分析,现在大家对财产继承权的法律有哪些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吧。与财产继承权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宪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其中最主要的肯定还是《继承法》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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