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如何公证

2021-08-11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口头遗嘱律师  浏览:
当今的社会越来越法制化,个人和家庭的生话也丰富多彩,明天和意外那个先到谁也说不清。因此许多人为了防止意外,都悄悄地立下了遗嘱。那么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如何让公证?
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如何公证
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如何公证
 
     当今的社会越来越法制化,个人和家庭的生话也丰富多彩,明天和意外那个先到谁也说不清。因此许多人为了防止意外,都悄悄地立下了遗嘱。那么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如何让公证?

     口头遗嘱需要转变为书面遗嘱才能去办理公证手续,并且在口立遗嘱时需要有两位及以上对于遗嘱没有利益关系的人在场才可以成立。立遗嘱人带上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到公证处进行书面申请,关于财产的分配问题,需要提交能证明财产归属权的材料。在立遗嘱人处于重大危急情况所立的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需要将口头遗嘱转化为录音或书面遗嘱,否则口头遗嘱无效。

     要使危急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有效,还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危急情况一直没有解除。

     2、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见证人现场见证,且见证人不能是下列人员:

     ①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②继承人、受遗赠人;

     ③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3、遗嘱人生前没有订立公证遗嘱;若订立公证遗嘱的,后来必须撤销了。

     4、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5、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6、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7、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8、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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