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过程如何公正

2021-08-10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口头遗嘱律师  浏览:
遗嘱是用来对立遗嘱人的财产,按照立遗嘱人的意愿在其去世后对其财产的分割的一种法律手段。在法律中,遗嘱的形式是多样的,大多数人会写遗嘱书。可是,当情况紧急或者立遗嘱人不懂法律效应时,口头遗嘱是大多数人会采用的一种遗嘱行为。那么,口头遗嘱过程应该如何进行公证呢?盈盈特意收集了下列的相关材料。
口头遗嘱过程如何公正
口头遗嘱过程如何公正
 
     遗嘱是用来对立遗嘱人的财产,按照立遗嘱人的意愿在其去世后对其财产的分割的一种法律手段。在法律中,遗嘱的形式是多样的,大多数人会写遗嘱书。可是,当情况紧急或者立遗嘱人不懂法律效应时,口头遗嘱是大多数人会采用的一种遗嘱行为。那么,口头遗嘱过程应该如何进行公证呢?盈盈特意收集了下列的相关材料。

     口头遗嘱要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方为有效。口头遗嘱要转化为书面方式方可办理公证手续。

     口头遗嘱办理公证应当至公证处办理,由立遗嘱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处作出书面受理登记,必须提交立遗嘱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册以证明本人身份情况,由公证人员根据本人的口头遗嘱内容办理遗嘱公证手续,如所立遗嘱中涉及财产的处分,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财产权属的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五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具体地,订立口头遗嘱时的过程是:

     1、遗嘱人当着两个以上可以当见证人的人,口述遗嘱内容。

     2、由见证人中的一个人作记录。但不必向代书遗嘱一样向遗嘱人宣读、讲解;如无法作记录,则以见证人的记忆为准。

     3、见证人必须记录口头遗嘱的年、月、日、时及地点;如不能记录的,必须牢记。

     4、如情况允许,则记录人、见证人应签名或按手印。


     应注意的是,口头遗嘱由于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较难判断,则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能使用,如遗嘱人病危、临终前等。

     遗嘱是我们对于自己财产按照自己意愿分配的有效的法律手段。所以,对于其口头遗嘱的有效性,我们不能忽视。可是为了让其法律效应更强,我们应当对其口头遗嘱进行相关的公证过程。在对其公证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对其程序做出应有的了解,知道其作用及所需的公证材料。若还有疑问,请咨询诵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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