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共有房产分割起诉状

2021-08-09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继承诉讼律师  浏览:
现在很多时候在继承部分,最容易引起纠纷的就是继承共有房产分割问题,下面就来说一下继承共有房产分割起诉状的具体情况。
继承共有房产分割起诉状
继承共有房产分割起诉状
 
         现在很多时候在继承部分,最容易引起纠纷的就是继承共有房产分割问题,下面就来说一下继承共有房产分割起诉状的具体情况。

         第一:继承共有房产分割起诉状都包括什么?

         ①原被告身份信息(所有继承人必须参与,或原告或被告):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和地址。

         ②诉讼请求:依法分割被继承人xx名下的房屋,并注明分割份额。

         ③事实和原因:简述被继承人的死亡、继承人的死亡、房屋信息和份额分割的原因。

         此致xx法院,签字,注明日期。

        第二: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如何?

        如果离婚时财产没有分割,离婚后没有分割的财产总是处于共享状态,这个问题不是债权,而是财产所有权,属于物权范畴,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与离婚时一方隐瞒财产的情况不同。也就是说,财产方可以随时要求分割共享财产。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商离婚后一年内后悔财产分割问题,要求变更或取消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没有发现欺诈、胁迫等,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出售、破坏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隐瞒、转移、出售、破坏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如果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说的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妻共同财产离婚案件中未涉及的财产,即对被一方隐藏、转移、出售、破坏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再分割。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上一篇: 继承官司诉讼时效

下一篇: 父母遗产继承诉讼有效期为几年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方式

电话:400-6666-254

邮箱:info@bjsuewin.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3401

免费咨询:400-6666-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