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继承

2021-11-26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
现在遗产继承中,最常见的就是房屋继承,很多人不知道房产应该如何来继承,带着这个问题,来看看下面的内容,看完之后希望可以帮到您。
房屋遗产继承
房屋遗产继承

 
           现在遗产继承中,最常见的就是房屋继承,很多人不知道房产应该如何来继承,带着这个问题,来看看下面的内容,看完之后希望可以帮到您。

           第一:房屋遗产如何继承

           1.确定房产继承人。2.房屋评估。3.继承公证。4.房屋测绘。5.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第二:房产继承中,继承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如何计算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一般诉讼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自继承之日起20年以上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因此,该规定也适用于房地产继承权的诉讼时效。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为共同所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继承权诉讼的期限应当自继承人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必须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两年内行使,否则将失去法律保护。

          但是,当法律原因发生时,三年的诉讼时效可能会中止、中断或延长。所谓诉讼时效暂停,是指由于某些事实(如战争、大规模自然灾害、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等),诉讼时效暂停计算,自暂停原因消除之日起,期限与暂停前的期限一起继续计算。但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原因必须在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如果诉讼时效在之前没有中止。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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