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的遗嘱才有效

2021-11-18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有效遗嘱律师  浏览: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那么怎么样的遗嘱才有效?
怎么样的遗嘱才有效
怎么样的遗嘱才有效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那么怎么样的遗嘱才有效?

一、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二至四款规定:“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遗嘱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要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四、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当事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成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人对自己的遗嘱可以申请公证,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具有最强的证明力,其他形式的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的遗嘱。若有其他法律问题,可咨询诵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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