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

2021-11-05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代书遗嘱律师  浏览:
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为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等等,下面盈盈为您详细介绍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
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
 
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为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等等,下面盈盈为您详细介绍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a、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b、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c、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若有其他法律问题,可咨询诵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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