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无效的代理

2021-11-01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代书遗嘱律师  浏览:
代书遗嘱立了之后,并不是都是无效的,需要满足各种的条件,下面就来说一下代书遗嘱无效的代理是什么?
代书遗嘱无效的代理
代书遗嘱无效的代理

 
         代书遗嘱立了之后,并不是都是无效的,需要满足各种的条件,下面就来说一下代书遗嘱无效的代理是什么?

         第一:代书遗嘱是代理吗?

         代书遗嘱并不属于代理行为,而只能构成一种协助的行为。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第二:代书遗嘱无效的情形

         ①缺少见证人或代书人签字。

         除遗嘱内容明确、具体、合法外,代书遗嘱的形式更为严格。法律将两个以上见证人作为代书遗嘱生效的重要形式要求,其中一人必须是代书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应当在代书遗嘱上签字。如果没有证人或代书人,只有立遗嘱人的签名,遗嘱很容易伪造,真实性无法保证。缺乏见证这一形式要素,代书遗嘱无效。

         ②遗嘱人缺立签字。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人、见证人和立遗嘱人应当在代书遗嘱上签字,只有当立遗嘱人因病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书写时,才能用手印代替。在诉讼中,主张遗嘱继承的一方需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证明责任,因此不仅需要提交代言遗嘱,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立遗嘱人无法书写的客观情况。见证非完全行为能力人和利害关系人。

         ③见证非完全行为能力人和利害关系人。

         根据《继承法》,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代书遗嘱的见证人必须保持中立,不影响立遗嘱人的独立意义,确保代书遗嘱能够反映立遗嘱人的原意。一旦见证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遗嘱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将受到怀疑,遗嘱无效。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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