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顺序配偶和子女

2021-10-22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继承顺序律师  浏览:
网友问题:继承顺序配偶和子女?律师回答:一般来说第一顺序继承人内的配偶和子女之间,他们是没有继承认的先后顺序的区别,更没有男女不同,都是按人数的均等还要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调查核实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在世时有没有对其尽到应尽的抚养或赡养等义务,继承人在日常生活上是不是有困难,结合这些情况对继承的先后顺序做适当的调整。法定继承要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来继承,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财产。
继承顺序配偶和子女
继承顺序配偶和子女
 
网友问题:继承顺序配偶和子女?

律师回答:一般来说第一顺序继承人内的配偶和子女之间,他们是没有继承认的先后顺序的区别,更没有男女不同,都是按人数的均等还要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调查核实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在世时有没有对其尽到应尽的抚养或赡养等义务,继承人在日常生活上是不是有困难,结合这些情况对继承的先后顺序做适当的调整。法定继承要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来继承,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财产。

配偶,就是我们平常日常生活中俗称的“夫妻”,一般情况下在一段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中,当事人男女双方就可以成为彼此的配偶,因婚姻关系的成立而发生存在的,它是其他亲属血亲关系(子女)发生的前提基础,而子女就是合法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所生的婚生儿女,同时夫妻双方结婚所生育的子女、不是夫妻双方结婚后所生育的子女、认养的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这几种也属于法律中所说的子女。

法定继承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继承的一种方式,按照法律的规定: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来进行继承。

(1)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2)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无人可以继承的情况下,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按照平分的原则来进行继承,要保留必要的给未成年人以及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必要生活的费用。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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